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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开公司,所以现在想要进行商标注册,请问商标注册著作权申请是怎么样的,具体流程为?

2018-07-20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个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所需文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公司如何申请注册商标

    公司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所需文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 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申请表:(在线打印) ①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是所提交的材料中最晚的日期,其它材料中不能出现此日期之后的日期。如果软件是在公司成立之前开始研发的,应提交软件版权归属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如果公司成立到开发完成日期时间短(半年内)需提交开发时间说明。首次发表日期:要晚于或与完成日期相同。②版本号若高于
    1.0 版本是前期版本升级版的,需提交“新增功能说明”。是原创软件的,需提交“原创版本说明”。③表格中各项要按要求详细填写清楚,缺一不可。④软件名称:如果以后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软件名称中必须体现品牌名(或者企业简称),以平台、数据库等其它有异议的关键字结尾的名称,必须要加上"软件"或“系统”二字。
  • 注册商标申请的审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内容审查  经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商标,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如果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标准,则发给《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局如果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书内容可以修正,则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  
    (二)商标注册的异议  《商标法》第19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三)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又不提请复审或复审理由不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如果经裁定异议成立,则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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