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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处违反职业道德同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任何的损失,这情况,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劳务派遣人员吗?那之前三个月用人单位押的了未出的提成有权克扣吗?请问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处违反职业道德同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任何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劳务派遣人员吗?那之前三个月用人单位押的了未出的提成有权克扣吗?

劳动纠纷 2019-02-12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在单位工作,你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和单位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克扣工资。所以,除法律规定可以扣工资的情况外,单位克扣你项目提成属于违法行为。
    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为买社保依法从你工资中扣除你个人缴费部分的社保费用是合法的,如果克扣的金额高于社保费,则属于违法克扣工资的行为
    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单位应该于劳动合同解除当日付清全部工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规定,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五、你和单位签订的项目提成协议依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 劳务派遣人员有哪些,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2013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新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劳动合同法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8日受权全文播发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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