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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5-25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申请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3、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程序怎么走
    1、起诉阶段,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审理阶段,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判决阶段,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的:
    1、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3、离婚起诉状;
    4、涉及到子女的,需要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
    6、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上法院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
    2、离婚起诉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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