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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客租了一年九个月的房子,签了一年合同,第二年没有签合同。现在租客搬走了,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如果租客要交物业费

房屋租赁 2023-05-25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不交物业费搬走了,物业费应由房东及时补交。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租赁双方约定了由租房一方交物业费,但是租客搬走故意不交的,该物业费也应当由出租人补交,业主对于物业费是负有连带交纳责任的,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房东可向租客追缴物业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应由房东及时补交。物业公司可对租客先行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租客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违约滞纳金,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应该由房东补缴。物业费一般由做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房东承担,与租客无关,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承担,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客拒绝承担的,物业公司有权追究房东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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