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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考上医院,医院前三个月试用期不给奖金工资,是违法的吗?

讨薪 2023-05-26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没有奖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性,工资可以低于正式期20%,但享有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劳保福利待遇。
    虽然经济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制定分配方案应当合法。
    对于非法定福利,如奖励、节日补贴,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同于正式员工的,则为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不合法,试用期不给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试用期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其相应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试用期的工资不能少于正式期工资的80%。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违法。首先,试用期未通过公司应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否则就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其次,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任意克扣,以员工未通过试用拒发工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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