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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的老房子拆迁后所得钱是共同财产吗?女方户口没有迁过去。

拆迁补偿 2019-03-05 23: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
    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展开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你用此款购置房屋,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是你娘家拆迁获得的相应补偿款,收起
  • 解答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 男方的婚前财产拆迁所得的房屋和补偿,均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变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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