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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期间没缴纳社保,转正后我现在可以以这个理由强制离职吗

社会保险 2023-05-26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相关入职手续或已到社保备案,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取得目前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当事人在试用期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到社保备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要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试用期过后,没有签合同,可以提出辞职。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或者单位具有不按约定缴纳社保等情形,员工口头辞职是有效的;但如果员工过了试用期且单位没有重大的过错的,不能口头辞职,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来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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