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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年8月肺癌手术,在单位工作十多年,现在属于医疗期吗?

工伤索赔 2023-05-27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癌症医疗期按工龄还是24个月:和工龄有关。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医疗期间员工合同到期,企业需要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工作不满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工作五到十年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1.癌症员工医疗期能否安排工作要以身体状况来决定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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