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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辞退后加班费怎么算?只是明确约定工资吗?

讨薪 2023-05-28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班费是按照劳动者日常工资的一定倍数标准来支付的,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延时工作所支付的报酬。而经济补偿金是在符合法定的情形时,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来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每月工资总额除以
    21.75天为日工资基数,再除以每天8小时为每小时的工资基数,你的情况看加班主要是在平时的工作日,所以你应以每小时的工资基数为标准乘以每天超过八小时的时间数,计算每天的加班费。例如:2800元(月)除以
    21.75除以8乘以2等于
    32.18元(每天的加班费)
    经济补偿金由于你属于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你只能主张经济赔偿金,而不能再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标准(2个月工资)的2倍。即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未签合同期间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即3个月的工资(抛除已经支付的3个月工资)。但如果单位在第二份合同上的时间把你实际未签合同3个月时间补足的话,则不太好办,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才可要到。
    以上是你能依据法律所向单位主张的金额。
  • 加班费不包括在经济补偿金里。该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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