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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9 0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纷依法提起诉讼,如果具有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等情形的,则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 发生涉外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我国领域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如果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且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具有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等情形的,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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