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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房屋产权 2023-05-29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向房管局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房管局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注意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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