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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讨薪 2023-05-30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是: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教师工资的计算办法:教师的工资等于其平均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奖+成绩突出奖金+津贴等-(五险一金+扣税)。其中津贴包括教龄津贴和其他的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教师的工资和补贴有下列项目:职级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教龄津贴;地方性补贴;车补;乡村教师补贴;目标考核奖;其他。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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