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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补偿失地农民16岁以下没有土地的社会保障?他们一次性能多少钱?

土地纠纷 2023-05-30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现金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一次性现金支付;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其中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一次性拨付,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次性划入人社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人社局建立个人账户并缴纳社保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2020年失地农民新政策:
    1、政府依法征收土地造成农村居民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居民;
    2、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算没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任然可以领取失地养老金;
    3、新政策规定失地农民领取年龄如果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能超过15年;
    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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