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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二楼,总高度11楼,一楼地下排水公共管道堵塞,导致家庭厕所回水,第一次联系物业维修,发现堵塞第三天回水进入卧室造成损失,第四天物业堵塞疏通,楼上业主和物业有责任吗?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业主维权 2023-05-31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权益受损,可要求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利益较大最好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 法律分析:居民楼下水管道堵塞物业有责任,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前提,楼房漏水的原因在于下水道堵塞,也就是说,谁造成下水道堵塞,谁就因该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看物业是否有责任。一般来说,小区业务和物业会签订关于定期疏通下水道的协议,如果物业按照约定定期疏通,则物业无责任。
    如果没有按约定疏通,则物业有责任。
    其次,明确导致下水道堵塞的住户,如果不能查明,则由关联住户共同承担,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住户免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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