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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介绍乙借钱给丙,甲在借条上有签字,没有明确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乙委托他人向甲追债。甲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甲介绍乙借钱给丙,甲在借条上有签字,没有明确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甲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19-03-03 06: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诉讼是是万不得已。如有借条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会比较容易。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 清收债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乙方(承揽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有关债务清收的委托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内容为:根据甲方提供的债权证明和债务人的情况,负责收回债务人  的借、欠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  元。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ls__日止。
    2、在此期限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如需延期,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事先告知甲方事由。该期限满后如甲方需终止,则甲乙双方办理终止手续,收回合同及相关资料。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寻人查址费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乙方查找,则乙方需收取寻人查址的调查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元)。此费用由甲方签合同时首付  元,找到债务人并经甲方确认后,则甲方需在  日内付清余款  元。此费为单纯的寻人查址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2、差旅费债务人在外地(  市以外的地方),则乙方需要先收取差旅费  元,签合同时首付  元,第一次与债务人见面时付清余款  元。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劳务费按第三条第四款执行。
    3、财产调查费甲方如需乙方调查债务人财产,则乙方收取财产调查费,总计  元。其中房产按  元/处,银行帐号按  元/笔,车产按  元/车,其它按ls__元计算。具体按实际财产数量计算调查费,如无财产则不收费。此费签合同时交定金  元,余款按实际数计算,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4、劳务费甲方能准确提供债务人下落,则乙方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后期按成功后收费。标准为:按收回债款的  %收取劳务费,成功一笔结算一笔直至收回全部欠款。不成功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 终止合同委托期间,如甲方终止委托,应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中断履行合同亦应事先告之甲方,并无条件退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但如因甲方单方而终止合同,则乙方需追加甲方一定费用作为催收过程中的劳务补偿。第五条 法律责任乙方在催收过程中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甲方只作合法协助。第六条 双方义务在催收过程中,甲方不得单方面与债务人私自达成任何协议,更不能串通债务人损害乙方的劳务费利益;乙方也不能私自与债务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一次催收及收款时,甲乙双方及债务人必须三方在场。如因一方违约违反该合同条款,则另一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维护自身利益。第七条 保密责任一方对因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八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条款独立性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 借款中担保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  
    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amp;quot;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amp;quot;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一般是第二被告,并且,只有当主债务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其财产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能产生代为偿还的义务。  
    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3、出质人的责任。在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或者将质押权利兑现、转让,所得价款先受偿。出质人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借款中担保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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