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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能否要求原告工伤资料复印件

工伤索赔 2023-05-3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复印件可以用,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查询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受伤过程相关证据;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工伤认定复议所需的材料如下: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不承认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提交的新的证据材料;
    5、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条件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复议的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认定工伤的材料,认定完后是不能返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须由认定机关存档,如果需要时可以去调档查询。所以,在申报时,有办事经验的人士一般会留有复制或复印件备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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