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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口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口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 2023-05-31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以下方式写出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遗嘱书写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4、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口头遗嘱在下列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情况危急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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