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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我转正之后无故辞退我,在我提出需要赔偿之后不承认说开除我,不想给赔偿,改成调岗,还是一个不合理的岗位,我并没有同意,之后要我去主动签离职手续才发没发的工资,一直到现在工资也没发。公司还反咬我一口说我无故离开公司,给公司带来损失。这种情况是我的错吗?

无故辞退 2023-05-31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解雇员工赔偿事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87条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同时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就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要求补偿。但如果因单位具有未签合同、不支付工资等行为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能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动辞职或劳动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都是没有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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