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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房产证。如果我买了它。这房子能出具什么证明?以我的名义是合法的。

房屋买卖 2023-06-01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安置房一般需要核实身份、选房确认、公证公示等。
    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
    2、选房确认: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 无房产证的房子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没有过户不能证明房屋的物权归属。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但是物权不受法律保护。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
    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屋没有房产证,就不能确定其合法的所有权人,其房屋权利就是有瑕疵的,所以是不允许买卖的,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但是,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属于一种特殊情况,是要经过专门审批的。
    房地产是一项特殊的商品,其权利的获得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登记确认,其权利的体现就是获得权属证书,也只有获得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才是国家政府予于确认的财产,才具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和价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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