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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在婚姻中买了一套房地产,但首付主要是父母借给我们的,贷款一起偿还。离婚财产分割时,这所房子怎么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1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产分割规定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赠给双方的属于共同财产,赠给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这套房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建议夫妻双方先协商决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如果诉讼离婚,这套房子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女方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诉讼离婚分割时还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 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做一定程度的分割比例的调整,具体还要结合双方掌握的证据判断。
    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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