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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场上的一些小产权房可以更名。更名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小产权房 2023-06-01 0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房产过户是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
    2、办理条件不同: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过户所需要的条件则是建立原来业主已经有了这个房子的不动产权证,现在要转让房屋所有权给你,需要过户的。
    3、收费标准不同:过户往往要交很多税费;而房产更名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比较少了。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房产过户是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
    2、办理条件不同: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过户所需要的条件则是建立原来业主已经有了这个房子的不动产权证,现在要转让房屋所有权给你,需要过户的。
    3、收费标准不同:过户往往是要交很多税费;而房产更名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比较少了。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1、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房产过户是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
    2、办理条件不同。
    3、收费标准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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