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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商量一下,我每月加班大约2天,一般是周六、周日,一年累计,大约一个月,现在和公司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加班费吗?

讨薪 2023-06-01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要求加班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加班过度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时间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果需要加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作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一般加班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仍然依法支付加班费,那劳动者只有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迫使用人单位不安排过多的加班。
    如果不给加班费,则可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30天通知,结算所有工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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