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二房东欠大房东房租大房东有权利赶走租户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 2023-06-02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不能随意赶人。转租行为经大房东授权且未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大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由此给大房东造成的损失应向二房东主张赔偿;未经大房东授权或已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租客签订的合同无效,租客可以及时报警向二房东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不可以随意赶人。转租行为经大房东授权且未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大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由此给大房东造成的损失应向二房东主张赔偿;未经大房东授权或已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租客签订的合同无效,租客可以及时报警向二房东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