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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留下一笔遗产,遗嘱走其子女继承 但是他的其中一个女儿就是我的奶奶已经去世 剩下我爷爷和我的父亲和几个姑姑 那么这笔该分给我奶奶的遗产应该怎么分配已经去世 剩下我爷爷和我的父亲和几个姑姑 那么这笔该分给我奶奶的遗产应该怎么分配?曾祖父留下一笔遗产,遗嘱走其子女继承 但是他的其中一个女儿就是我的奶奶已经去世 剩下我爷爷和我的父亲和几个姑姑 那么这笔该分给我奶奶的遗产应该怎么分配?是我的父亲和几个姑姑平分吗那么这笔该分给我奶奶的遗产应该怎么分配已经去世 那么这笔该分给我奶奶的遗产应该怎么分配?是我的父亲和几个姑姑平分吗

继承 2019-03-13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遗产的继承,法律规定很明确: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不管是第几婚,只要有婚姻登记证)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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