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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法人和公司名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活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4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改名,不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公司的性质、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发生变更,如果对于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及岗位等均未发生变更的,不影响员工的正常工作,则无法要求赔偿;公司改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员工一般没有赔偿。上述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才可以依法得到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更换名称能否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连续计算。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裁员,可以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
    2、领取法律依据:《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5、变更税务登记证;
    6、变更银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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