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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过户给另一方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5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过户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过在过户时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赠送给自己子女的,那么即使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如果双方有赠与及其他产权划分的协议,协议规定房产仅属妻子的,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如无协议约定的,尽管过户给妻子,由于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规定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以及按份共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就是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同居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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