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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女人有病了被男人赶了出来,不让进家门,女人现在还没离婚,为了看病又和别的男人同居,还生了一个孩子,女人的前一个丈夫现在要离婚,还要彩礼,女方该怎么办为了看病又和别的男人同居,还生了一个孩子,女人的前一个丈夫现在要离婚,还要彩礼,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11 02: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因此,如果双方同居,且一方或者双方均有结婚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结合上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即可认定出是否构成重婚罪。

  • 1、能否离婚,这种情况下对方如起诉离婚,则判离的可能性很大,因符合最高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
    2、彩礼和三金问题: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解释》,双方未登记结婚,或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或给付彩礼使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所以,如果没有其他新情况,或男方的过错因素,则男方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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