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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婚前结婚,钥匙已经拿了,房产证还没有办,房产证上面可以写妻子的名字吗?是房贷的形式,房产证上名字有限制吗,办房产证写名字有年龄限制吗问下婚前结婚,房产证上面可以写妻子的名字吗?房产证上名字有限制吗,办房产证写名字有年龄限制吗

离婚 2019-04-01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 1,如果是婚前财产,我建议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并在产权上写明各占50%,这样即使最后有什么问题也好解决!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在结婚后5年,这个房产才属共同财产。
    2,房产证的名字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就要写!3,领结婚证以前买的房,那属于婚前财产,结婚证领了以后买的房属于婚后财产!4,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双方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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