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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时间扭伤了脚踝,导致骨折公司解雇了我!在公司里和我没有合同!你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7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要赔偿的时间是一年,你可先与公司索要,如果不给,可与劳动仲裁和鉴定机构协商,重新鉴定或者把通知书的内容给自己一份,记住一定要在一年之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职工工伤公司会赔偿。职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按照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工伤等级要求赔偿。如果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障,也可以求赔偿,劳动申请鉴定和索赔的时间是一年,可以和劳动仲裁鉴定机构协商,重新鉴定或者给自己一份通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解除的原因不同结果不同,如果属于以下情况,你可 以要求补偿:
    1、公司解雇你,没有任何理由,只是领导的率性而为;
    2、公司解除你的理由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找不到根据;
    3、公司有规章制度虽然规定了可以解雇你的行为,但这些规章,工人并不知道;
    4、公司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需要你保留其他有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装、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发放流水等;
    5、不在合同规定试用期等其他情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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