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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有继承协议,然后另立遗嘱。这两个协议中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 2023-06-07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协议书具有以下要素才有效: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情况等;
    2、订立遗嘱的原因;
    3、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4、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5、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6、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7、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继承协议书内容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一、遗嘱和后来签的协议哪个有效?
    1、最后一次为准,如果是被继承人参与订立的,那么分割协议可以百视为新遗嘱,与旧遗嘱冲突度的地方则以分割协议为准。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参与订立分割协议,那么则以遗嘱为准。
    3、假如遗嘱经过公证,版而分割协议权没有公证,那么即使被继承人参与订立分割协议也不能对抗公证后的遗嘱,以遗嘱为准。遗产分割协议如有立遗嘱人的签字,应视为立遗嘱人更改了遗嘱,应以遗产分割协议为准。协议与遗嘱之间存在抵触。
    4、对这一情况如何处理,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作了明确的百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度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之间依照真实意思和自愿的原则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应该高于遗嘱,问如果协议与遗嘱之间产生抵触,依法应该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协议是双方民事行答为,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不能单方面撤消。
    6、从效内力上看,遗赠抚养协议要大于遗嘱.不过你说她对你父亲不好,若情节严重,不知道你当初的协议书上容有没有规定她的义务,可以视为其未履行协议之应尽义务,最好有证据,这种情况下,认为遗嘱为大.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1、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民法典》对遗嘱和法定继承的顺序有明确规定,体现在该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如果有数分遗嘱的话,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如果同时存在数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话,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的内容如果有冲突,则冲突部分无效,夫妻双方有一儿一女,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立遗嘱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指定给儿子继承,立遗嘱人去世后,这份遗嘱有效部分为这套房子的一半,因为房子的另一半为女方所有合法的遗嘱当然有法律效力了。遗嘱除公证遗嘱外,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 有区别。协议书范围比较大,而遗嘱就是遗嘱,是立遗嘱人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处理遗产内容的合法的协议,也是可以成为遗嘱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其在继承事件中具有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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