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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向公司申请常白班,公司让从现在开始休产假158天,休完产假就去上班,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8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女工怀孕期间被用工单位辞退,不但不合理,而且还不合法,可以到劳动局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女工怀孕期间被用工单位辞退,不但不合理,而且还不合法,可以到劳动局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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