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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一套二手房但卖方手续不全无法过户,但卖方想先把钱给他,我应该怎么证明这钱?

房产纠纷 2019-03-11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步骤: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 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 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 您好,“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
    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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