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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06-08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自建房办理房产证:
    1、根据相关规定,地区的自建房如果想要办理房产证,应当提交如下的材料:自建房的房产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2、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自建房的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的住房平面图;其他办理过程中必要的材料。
    3、提交申请人确实是从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资料。所以,需要准备好以上所述的各项材料,对于上述材料不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时向村委会、乡、镇建办提出建房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后作出是否同意建房的决定;
    3、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后到乡、镇建办签字;
    4、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5、县规划局建设局审批;
    6、领取产权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自建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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