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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休息后扣工资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8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安排休息扣工资不合理。员工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而且,如果安排在法定节日上班,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安排在周
    六、日休息日上班,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二倍的工资。安排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支付
    1.5倍的工资。如果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亦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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