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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分公司工作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9 0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签别的公司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签别的合同,出现劳动纠纷时会容易导致公司之间责任的推诿与扯皮,不利于劳动者主张自身合法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满足劳动合同生效要件即有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满足以下生效要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与实际用工的公司来签。如果是总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合同;如果是分公司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由分公司与劳动者签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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