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外打工的我,与房东签了一年住房租赁协议,并交了1个月租金800元作为押金。现已住三个月且如期缴费800元/月。 因如今打工厂离居住地较远,我想换一个在厂附近的地方入住。 合同中有一款,亲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请问,我能要回我的一个月住房押金800元吗?

房屋租赁 2023-06-09 2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