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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房产证名称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6-10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变更名字的手续如下:
    1、准备办理变更登记的材料,如涉及房屋买卖则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3、提交材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在受理十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 一、房产证改名字的手续有哪些
    1、房产证上改名字办理手续如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
    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
    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二、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改名字都需要条件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 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2、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3、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4、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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