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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现在家里的宅基地,现在不盖房子,以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土地纠纷 2023-06-10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不办房产证。房屋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才可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的办理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2年以内不盖房(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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