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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有五个子女,我妈排最小,和前面四个子女不是同一个爸爸。好多年前,小舅舅把外婆房子拆掉盖了两间厂房,后来外婆没人照顾,我妈向小舅舅打官司,拿到了属于外婆的名分的房子。之后外婆自己的端底费有30w,之后的九年,除了我妈这个小女儿,其余子女从来没看过外婆,去年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外婆快不行了,来医院看过,住院出院都是我妈花的钱,外婆前几年身体也不好,一直医院进进出出,也花了好多钱了。前几天大舅舅说接回去,让外婆老在家里,接回去了,外婆身体情况慢慢好起来了,他觉得吃亏了,说我妈弄应该的,他们几个兄弟姐妹不弄应该的,说我妈花外婆钱了。我就想问问,他们没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嘛?可以打官司吗?我外婆有五个子女,和前面四个子女不是同一个爸爸。之后的九年,他们没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嘛?可以打官司吗?

继承 2019-05-18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  而继承,是法定的权利。  父母生前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如果有一个儿子不尽赡养的义务,父母有权立下遗嘱,不让这个儿子继承遗产。
      如果父母没有立下遗嘱,则其他的继承人无权剥夺该儿子的继承权,该儿子有权继承父母遗产,但继承时应相对其他子女少继承遗产。  具体查阅《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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