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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半年了,房价一直跌能不能退房

房屋买卖 2023-06-10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交房时间到了,查出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退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子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依法解除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
    1、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为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3、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
    4、经过协商,出卖方同意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
    1、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为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3、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
    4、经过协商,出卖方同意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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