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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要当挂名监事,对他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11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挂名监事正常情况下对本人是没有影响的。一般来讲监事不承担一般性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承担债务,这是公司的行为。例如挂名监事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挂名监事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负责人。我国法律依据:《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负责人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持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的职责包括哪些?
    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综上所述,在比较大的公司,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监事的人选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作出,挂名监事对自己没有影响,因为监事并不承担公司债务,也不会对公司行为负责。
    当然,作为监事,应当对公司高管行为监督、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向股东会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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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挂名监事一般对自己是没有影响的,现在有些人在公司挂名监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出席公司监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议案等,监事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即便是挂名监事,也不得作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法律分析:挂名监事不会坐牢,因为挂名监事是不会产生刑事责任的。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仅监督职责,无经济、刑事责任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的义务和责任。挂名本身被法律所认可,只有在其存在过错时,挂名监事可能需要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法人和股东对公司的负责。只要公司不出现重大问题,影响不到监事,但是监事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不履职的话。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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