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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离开,该怎么办?

租赁合同 2023-06-12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协商处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租赁合同的流程有什么
    1、 租赁双方持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 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的,首先催告其尽快搬离或者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拒不搬离也不签订合同的,涉嫌非法侵占,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的处理方式有:
    1、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
    2、不愿意搬走的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
    3、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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