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物业収费与服务质量不配套,能否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3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包括: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法律依据: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包括: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以下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4、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