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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二月份工资,三月底发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四月底才发,三月份工资还不知道怎么发,我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14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规定不能超过一个月发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具体日期查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数公司是在每月的15日或30日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否则责令公司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在裁决生效后请求公司按规定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超过公司约定的发工资期限就属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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