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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了一套按揭贷款房,首付20万,贷款人是我自己,假如以后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2-28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婚姻法》第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你们双方所还的贷款以及支付的首付,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变为房屋的现有价值,不能主张偿还。
    3.根据《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分割时首先由你们双方协议处理,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4.若起诉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法院一般按照均等的原则分割,即每人一半。
    5.根据《婚姻法》第41条,未还清的房贷为共同债务,应当由你们共同偿还。
    6.同时本案中你方首付的一半借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应当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

  • 1、如果离婚,不需要向对方支付生活费,更不会构成虐待罪。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时房屋的分割会涉及到很多因素,一般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
    3、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双方一致认可,法院也可以认定。另外,下列情形一般可认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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