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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的身份证丢了需要挂失吗?

其他 2023-06-16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丢失需要到派出所挂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且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身份证丢了需要挂失,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挂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也就是常住地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挂失。如果申请补办的,可以不挂失。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只要尽快补领即可,如果一定要挂失的,应由本人办理挂失手续(一般不能委托办理)。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4,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6,另外,根据公安部的回复,身份证丢失的,不用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手续,只需要尽快补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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