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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公司辞退,公司不开辞退证明,不愿支付赔偿金

无故辞退 2023-06-16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公司辞退索取赔偿的方式: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被公司辞退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3、劳动者由于自身重大过错被辞退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

    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一般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有的公司行为比较恶劣,不想给,下面为大家介绍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

    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1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员工在正式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也务必要确认,像自己的这种情况公司是必须要支付补偿金的。而且,对于公司违法辞退的行为自己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能没有任何证据,这样仲裁庭也不会支持员工的诉求。

    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2



    一、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赔偿,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是按什么标准



    1、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赔偿金不给怎么办3



    一、单位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怎么办?


    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协调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面规定的双倍进行补偿。





    二、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劳动法中也是会保障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说在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内容来执行,如果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
  • 假如公司不给开具离职证明,能申请赔偿吗?
    我们知道如今的大家压力是非常大的,许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离职,辞职的过程中是必须申办相应的办理手续的,那麼,企业不给职工开离职证明,可以规定赔付吗。
    一、企业不给职工开离职证明,可以规定赔付吗?
    1、可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理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实,通常称之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理应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岗位、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等数据的证明文件。劳动法执行以后,为了防止用人风险性,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新员工入职时规定劳动者给予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那样,劳动者才可以得到和新企业签订的机遇。
    因而,劳动者在离去原企业时,理应规定企业出具合乎法律法规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所为依规辞职的劳动者给予离职证明的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要求,用人单位违背此方法要求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证实,由工作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给劳动者导致危害的,理应担负承担责任。
    因而,假如用人单位没法法律规定原因或是承诺原因,回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劳动者有权利理赔。
    理赔的方式有三个:
    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规定用人单位损失赔偿,
    二、是劳动者有权利向工作监管部门举报融洽规定用人单位损失赔偿,
    三、是劳动者有权利向本地的关于劳动仲裁联合会或是法院提到赔付之诉规定用人单位损失赔偿。
    有关常见问题
    1、保存解除或停止劳务关系直接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申请办理好工作交接离职证明是彼此解除劳务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实,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规定劳动者开展工作交接进行后。
    因而,依规理应与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作交接的劳动者,应当法律规定规定或是承诺规定与企业申请办理工作交接,并保存初始的工作交接单(和用人单位一持二份)。除此之外,针对没法责任做工作交接的情况,违反规定解雇,劳动者则理应保存另一方违反规定解除的直接证据,将解除或停止劳务关系的直接证据原材料保存好,如企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告等。
    2、规定企业出具离职证明为依规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或工作交接过去进行时,即可以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回绝。
    3、拒签不好离职证明实际中,一些用人单位会将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原因载入离职证明中,因而,劳动者理应看清自身的离职证明中能否有不好言语,如存有涉嫌严重违纪、渎职、玩忽职守、给用人单位导致巨大损失等。
    假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合的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利拒不接受,并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具体情况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4、救助对策用人单位回绝出具离职证明或是出具不好证实并回绝变更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作监管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勒令用人单位在要求时间段内为劳动者出具符合要求的离职证明。
    若因而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还可以立即向仲裁委提到赔付之诉,假如仲裁委不予以审理,立即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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