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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治疗和康复期工人工伤后的工资?

讨薪 2023-06-17 2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工厂工伤鉴定如下:
    1、医疗结束后,因工伤残职工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人携带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后,交付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今后,单位劳动者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其受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其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治疗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那么须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方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12个月。
    待伤残等级评定结果出来之后,停止享受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职工待遇。当事人在停工留薪治疗期满后仍然需要修养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原工资水平不变,有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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