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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丢了可以补办吗?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6-18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证书遗失补证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的《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二份(所在设区市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存档一份,报省旅游局人教处一份)
    3、红底1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所属旅行社)
    4、导游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5、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省级以上报纸整版)
    6、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7、公安局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管理办法》 第六条 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标准,组织导游资格统一考试,以及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导游资格考试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 法律分析:当您的证书丢失时,需要到一证通服务网点办理证书丢失补办,手续如下:
    1.单位公章或填写完整的《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任选其一的副本原件(如无三证需携带社保登记证原件或政府批准颁发的其他证照原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携带其它有效身份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法律分析:丢了离婚证可以补办。如果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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