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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村宅基地没有转让,如何确认土地权利?

土地纠纷 2023-06-19 0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没有确权,能够参考以下流程办理确权手续:
    1、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没有确权的土地处在争议中,要先确认其土地权属,如果是单位之间有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有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合法,即前提是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转让行为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合法,应认定无效。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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